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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创宇印染有限公司年产7.66万吨针织布、3.28亿米梭织布生产线技改项目(先行),年产7.66万吨针织布、3.28亿米梭织布高档印染面料技改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开说明

时间:2023/3/23 0:00:00

2023324日,浙江创宇印染有限公司根据年产7.66万吨针织布、3.28亿米梭织布生产线技改项目(先行),年产7.66万吨针织布、3.28亿米梭织布高档印染面料技改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会议分别听取了建设单位浙江创宇印染有限公司关于年产7.66万吨针织布、3.28亿米梭织布生产线技改项目(先行),年产7.66万吨针织布、3.28亿米梭织布高档印染面料技改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工作总结、验收单位新昌县天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部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在现场踏勘基础上,经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项目共分南、北2个厂区实施,2个厂区相距约800米,具体南厂区位于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滨虹路207号,北厂区位于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北八路与兴滨路交叉口。

企业环评建设内容为:企业在全厂产能不变的前提下,对原产品方案和设备进行调整,北厂区由原来的印花布生产调整为全部进行染色生产,南厂区加工产品种类不变,但印花产量减少,染色产量有所增加。

企业实际建设内容为:企业北厂区已由原来的印花不再建设,碱减量工序未建设;南厂区加工产品种类不变,印花工序暂时未建设。南厂区、北厂区未全部设备到位(详见验收监测报告),此外,南厂区中水回用系统为简单回用,北厂区中水回用系统也为简单回用,北厂区未建设污水站,北厂区项目产生的污水全部由蓝印集团下属的柯桥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集中处理。

根据《关于印发柯桥区印染行业安全发展“固本提质”监攻行动方案的通知》(区委办[2023]11号)第9条“20232月底前,对未经审批的在建或建成未投用的污水处理设施一律停建停用”。本项目北厂区污水处理设施现属审批未建,但应需符合当前政府政策规定要求,北厂区污水处理设施暂不允许建设。(下文不在重复赘述)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委托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9月编制完成了《浙江创宇印染有限公司年产7.66万吨针织布、3.28亿米梭织布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927日获得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此环评文件的承诺备案受理书(编号:(202002号);企业委托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7月编制《浙江创宇印染有限公司年产7.66万吨针织布、3.28 亿米梭织布高档印染面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927日获得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此环评文件的审查意见(绍市环审【202234号)。

浙江创宇印染有限公司年产 7.66 万吨针织布、3.28 亿米梭织布生产线技改项目于20209月开始建设,于202010月项目竣工(公示情况详见附图16),于20201021日至20201031日进行环境保护设施调试。

浙江创宇印染有限公司年产 7.66 万吨针织布、3.28 亿米梭织布高档印染面料技改项目于20229月开始建设,于20229月底项目竣工(公示情况详见附图16),于2022101日至20221031日进行环境保护设施调试。

企业南厂区已于2021225日申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30621MA288F0B2G003P),有效期限:自2021320日到2026319日止。企业北厂区已于2021218日申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30621MA288F0B2G001P),有效期限:自2021320日到2026319日止。目前项目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三)投资情

环评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8100万元、环保投资3100万元。

实际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1100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环评批复[绍市环审[2022]34号文件和“零土地”技改备案书(编号:(202002号)文件,验收内容浙江创宇印染有限公司年产7.66万吨针织布、3.28亿米梭织布高档印染面料技改项目(先行)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的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结合企业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报告进行比较,目前共涉及以下变动:

1.生产工艺 

企业南厂区印花工序未建设,北厂区碱减量工序未建设,其余生产工艺与环评一致。

2.生产设备

南厂区设备数量变动情况:去皱机审批6台(增加2台)、平整机审批6台(1台未到位)、连续式碱减量机审批4台(4台未到位)、间歇式碱减量机审批7台(2台未到位)、试验机审批5台(增加1台)、气流染色机审批8台(增加2台)、高温高压溢流染色机(包含高温高压染色机)共审批233台(40台未到位)、圆网印花机审批2台(2台未到位)、蒸汽机审批1台(1台未到位)、连续式水洗机审批3台(增加1台)、烘干机审批6台(2台未到位)、码布机审批16台(增加2台)、剖幅机审批14台(增加4台)、制网设备审批1台(1台未到位)。

北厂区设备数量变动情况:烧毛机审批1台(1台未到位)、高温样缸审批14台(14台未到位)、气流染色机审批102台(42台未到位)、冷轧堆染色机审批3台(2台未到位)、连续平幅漂白水洗机审批5台(4台未到位)、间歇式碱减量机审批2台(2台未到位)、汽蒸预缩机审批6台(4台未到位)、蒸呢机审批4台(2台未到位)、除油水洗机审批6台(4台未到位)、缩练平整机审批4台(2台未到位)、定型机审批15台(2台未到位)、连续开幅烘干柔软剂审批6台(4台未到位)、烘干机审批4台(2台未未到位)、磨毛机审批2台(1台未到位)、烘干机审批4台(2台未到位)、磨毛机审批2台(1台未到位)、起毛机审批34台(4台未到位)、剪毛机审批6台(1台未到)、轧光机审批4台(4台未到位)、自动退捻剖幅轧液机12台(10台未到位)、开幅机10台(6台未到位)、验布机8台(2台未到位)、码布机4台(2台未到位)、增加自动助剂输送系统4套、自动称料输送系统4套、实验室色设备2套、全自动水洗机6台。所增设备为非主要产污设备,不影响企业排污总量。

其余设备数量与环评一致。

3.治理设施    

1)企业迁建项目环评中指出:企业根据柯桥区印染集聚办“关于印染集聚整合三期项目设计建设相关问题的会议备忘”,迁建项目禁止自行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由蓝印集团下属的子公司绍兴柯桥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预处理系统进行集中预处理达标后进入绍兴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达标处理。

(2) 根据《关于印发柯桥区印染行业安全发展“固本提质”监攻行动方案的通知》(区委办[2023]11号)第9条“20232月底前,对未经审批的在建或建成未投用的污水处理设施一律停建停用”。

本项目北厂区污水处理设施现属审批未建,但应需符合当前政府政策规定要求,北厂区污水处理设施暂不允许建设

综上,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原环评及批复一致,经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均不存在重大变动,因此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为:

(一)废水

根据项目运行期情况和实际调查,本项目生产运行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包括染色废水、中水回用后排水、废气处理喷淋水)、生活污水、地面冲洗水、地面雨水等。

南厂区: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厂区屋面雨水架空排放,地面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经处理用于生产,冷却水和冷凝水收集后全部回用于印染生产;项目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到进管网水质要求后全部进入蓝印集团下属的柯桥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集中预处理二期工程进行预处理达标后最终进入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污水排放设流量计,数据实时传输向环保局网络。每月废水达设定限值即自动关闭阀门,不再排放。印花工序未建设,故未产生制网废水。未建设110t/d的含铬废水预处理装置。

北厂区:厂区屋面雨水架空排放,地面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经处理用于生产,冷却水和冷凝水收集后全部回用于印染生产;项目浓污水经收集后由蓝印集团下属的子公司绍兴柯桥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预处理系统进行集中预处理达标后进入绍兴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未建设1套处理能力为4500t/d膜处理系统、未建设1200t/d碱减量废水酸析装置。污水排放设流量计,数据实时传输向环保局网络。每月废水达设定限值即自动关闭阀门,不再排放。

(二)废气

根据项目实际调查,项目在运行生产过程中定型废气、称料、颜料、打浆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等。

南厂区:环评中有定型机32台,实际到位32台,定型机采用天然气直燃式,部分使用蒸汽,对32台定型机安装1套“一拖一”、4套“一拖二”、1套“一拖三”、5套“一拖四”、定型机废气处理装置,采用“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处理装置通过5565米以上排气筒排气排放。 2台烘干机单独安装1套“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处理装置、其余两台烘干机就近接入定型机废气处理装置。

一车间、二车间、三车间、四车间调浆称料间、颜料仓库、助剂配送间废气收集后通过7套“二次氯酸钠+碱液喷淋” 装置处理后通过55米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水站、污泥堆场废气收集后通过1套“次氯酸钠+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20米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

北厂区:环评中有定型机15台,实际到位13台,定型机全部采用天然气直燃式,对13台定型机安装1套“一拖二”1套“一拖三”、2套“一拖四”、定型机废气处理装置,采用“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除雾”处理装置通过30米以上排气筒排气排放。 烘干机就近接入定型废气处理装置。

一车间、二车间调浆称料间、颜料仓库、助剂配送间废气收集后通过2套“二次氯酸钠+碱液喷淋” 装置处理后通过30米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拉毛、磨毛废气通过1套收尘装置收集。污水站调节池废气收集后通过1套“次氯酸钠+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印染设备、引风机与污水处理站风机等动力机械运作噪声,为使项目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程度降至最低,企业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隔声降噪措施:

1)合理布局车间,生产车间设置隔声门窗,在生产过程中保持关闭状态;

2)对高噪声设备如印染设备、引风机等安装减振装置、消声器、设立隔声罩;为防止设备振动产生的噪声。

3)沿厂界周围种植绿化隔离带,选择吸声能力强的树种。

(四)固体废物

企业(南厂区)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品布、普通废包装材料、沾染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定型废油、废油泥、污水处理污泥、白泥、生活垃圾。(废品布、普通废包装材料)回收后由废品站收购;白泥委托天台云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回收利用;污泥委托委托浙江龙德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处置;沾染危化品包装材料委托绍兴凤登环保有限公司处置;(定型机废油、废油泥)委托绍兴光之源环保有限公司、浙江绿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统一处置。废网、废膜、废乙酸丁酯、含铬污泥未产生。

企业(北厂区)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品布、普通废包装材料、沾染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定型废油、废油泥、绒毛尘、生活垃圾。(废品布、普通废包装材料、绒毛尘)回收后由废品站收购;沾染危化品包装材料委托绍兴华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定型机废油、废油泥)委托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统一处置。废膜、白泥、污泥未产生。

经现场调查,本项目南厂区不需新建固废仓库。厂区建有150m2一般固废仓库1间,100m2危险废物仓库1间。本项目北厂区建有100m2一般固废仓库 1 间,50m2危险废物固仓库1间。

危险废物贮存库设有导流沟和收集池,暂存区门口贴有警告标志、危险废物周知卡,并由专人管理;危废仓库地面涂环氧漆防渗。危废分类分区放置,并设置危废标签。目前危废仓库已做到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措施。

(五)其他环保措施

企业建立了环保管理机构,制定了相关的运行、维护制定,企业已配备基本应急防范措施,企业已按要求于20212月编制《浙江创宇印染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编号:330122-2021-041-M)。

安装了规范化的污水排放口,废水排放口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pHCODcr、氨氮、总氮、总磷)。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新昌县天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部及浙江绍兴锦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分别于20221031-111日、202328-29日对该公司年产 7.66 万吨针织布、3.28 亿米梭织布高档印染面料技改项目(先行)的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现场调查和验收监测,验收监测期间本先行项目各生产装置生产正常,各项环保治理设施均处于运行状态,经对验收监测结果统计分析,结合现场环保管理检查,编制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监测报告中的主要结果如下:

1、废水

南厂区: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外排口的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悬浮物、色度、五日生化需氧量、锑、硫化物、苯胺类、二氧化氯、六价铬、AOX排放浓度均符合绍兴柯桥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设计进管水质要求

北厂区: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外排口的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悬浮物、色度、五日生化需氧量、锑、硫化物、苯胺类、二氧化氯、六价铬、AOX排放浓度均符合绍兴柯桥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设计进管水质要求

2、废气

南厂区:

验收监测期间,定型机废气处理装置排放口中染整油烟、颗粒物、臭气浓度、VOCs(以非甲烷总统表征)均符合《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962-2015)表1中的新建企业排放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表3规定的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称料间处理装置排放口中非甲烷总烃符合《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962-2015)表1中的新建企业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装置排放口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的厂界上风向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氨、硫化氢的排放浓度均符合厂界无组织废气相关标准限值;厂界下风向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氨、硫化氢的排放浓度均符合厂界无组织废气相关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北厂区:

验收监测期间,定型机废气处理装置排放口中染整油烟、颗粒物、臭气浓度、VOCs(以非甲烷总统表征)均符合《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962-2015)表1中的新建企业排放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表3规定的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称料间废气处理装置排放口中非甲烷总烃符合《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962-2015)表1中的新建企业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装置排放口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的厂界上风向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氨、硫化氢的排放浓度均符合厂界无组织废气相关标准限值;厂界下风向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氨、硫化氢的排放浓度均符合厂界无组织废气相关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南厂区:

厂界东侧、厂界西侧、厂界北侧昼夜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其中厂界南侧昼夜噪声排放符合4类标准限值。

北厂区:

厂界西侧、厂界北侧昼夜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其中厂界东侧、厂界南侧昼夜噪声排放符合4类标准限值。

4固废结论

企业(南厂区)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品布、普通废包装材料、沾染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定型废油、废油泥、污水处理污泥、白泥、生活垃圾。(废品布、普通废包装材料)回收后由废品站收购;白泥委托天台云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回收利用;污泥委托委托浙江龙德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处置;沾染危化品包装材料委托绍兴凤登环保有限公司处置;(定型机废油、废油泥)委托绍兴光之源环保有限公司、浙江绿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统一处置。废网、废膜、废乙酸丁酯、含铬污泥未产生。

企业(北厂区)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品布、普通废包装材料、沾染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定型废油、废油泥、绒毛尘、生活垃圾。(废品布、普通废包装材料、绒毛尘)回收后由废品站收购;沾染危化品包装材料委托绍兴华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定型机废油、废油泥)委托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统一处置。废膜、白泥、污泥未产生。

5、排放总量

根据环评及批复文件,本项目实施后企业南厂区污染物预测排放总量为:废水排放量≤1927500/年、COD 154. 2/年、氨氮≤19.28/年、总氮≤28.91/年、二氧化硫≤19.36/年、氮氧化物≤51.73/年、烟()尘≤82. 42/年、挥发性有机物(VOCs) 78. 03/年。南厂区污染物允许排放总量为:废水排放量≤1942767/年、COD155. 42/年、氨氦≤19. 43/年、总氮≤29. 14/年、二氧化硫≤19. 36/年、氮氧化物≤51. 73/年、烟()尘≤82. 42/年、挥发性有机物(VOCs)84. 93/;北厂区污染物预测排放总量为:废水排放量< 1212000/年、COD96. 96/年、氨氮≤12.12/年、总氮≤18. 18/年、二氧化硫≤9.42/年、氮氧化物<25. 19/年、烟()尘≤38.89/年、挥发性有机物(VOCs) 36. 2/年。北厂区污染物允许排放总量为:废水排放量≤1212360/年、 COD96. 98/年、氨氮≤12. 12/年、总氮≤18. 19/年、二氧化硫≤9. 42/年、氦氧化物<25.19/年、烟()尘≤38.89/年、挥发性有机物(VOCs) <39. 43/年。

经核算:

南厂区(20223-20232月外排水量)统计,企业每年废水产生量约为1897506 t/a,根据监测结果计算,化学需氧量排环境量为151.800/a、氨氮排环境量为 18.975 t/a、总氮排环境量为28.462 t/a;北厂区(20223-20232月外排水量)统计,企业每年废水产生量约为821430 t/a,根据监测结果计算,化学需氧量排环境量为65.714t/a、氨氮排环境量为 8.214 t/a、总氮排环境量为12.321 t/a;符合环评、审查意见的要求。

根据废气监测数据计算可得,南厂区二氧化硫排放量1.8/年,氮氧化物排放量1.8/年,烟(粉)尘排放量12.02/年,挥发性有机物(VOCs18.21/年。北厂区二氧化硫排放量2.88/年,氮氧化物排放量2.88/年,烟(粉)尘排放量5.76/年,挥发性有机物(VOCs8.762/年;符合环评、审查意见的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建设对周边大气、声环境影响较小,达到验收执行标准要求。

六、验收结论

浙江创宇印染有限公司年产7.66万吨针织布、3.28亿米梭织布生产线技改项目(先行),年产7.66万吨针织布、3.28亿米梭织布高档印染面料技改项目(先行),在建设中基本执行环保三同时规定,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措施基本落实,监测指标达到排放标准要求,验收小组同意在完成后续工作后浙江创宇印染有限公司年产7.66万吨针织布、3.28亿米梭织布生产线技改项目(先行),年产7.66万吨针织布、3.28亿米梭织布高档印染面料技改项目(先行)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相关要求,将竣工验收的相关内容和结论进行公示、公开,完善验收监测报告、附件、附图等验收有关材料。

2、加强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分流工作,做好废水处理和中水回用系统的运行管理,定期对污水收集管网和处理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废水重复利用率达到要求、废水达到持续稳定达标排放要求。根据柯桥区政府有关政府要求,及时落实污水处理和中水处理回用设施的建设工作。

3、进一步提升和加强各类废气的有组织收集和规范化处理,提高废气收集和处理效率,加强废气收集系统和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4、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标准化设置、台帐管理、周知卡、标识标签和处理处置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及时处置,防治二次污染。

5、进一步完善各项环保管理制度、环保责任制度,做好环保设施的运行与维护,完善相应标识标牌、标准排放口设置、 三废治理台账。根据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加强企业自行监测工作。

八、验收人员信息

参加验收的单位及人员名单、验收负责人(建设单位)的信息详见验收会议签到单。

九、信息公开 

1. 公开时间

公示时间:2022324--2022423日。

2. 当地环保部门

绍兴市柯桥区生态环境局              电话:0575-85665232    

3. 建设单位

浙江创宇印染有限公司       电话:凌孝炎15167007703

4. 公开网址

浙江锦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http://www.jinyutest.com/


 


               浙江创宇印染有限公司

                                          2023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