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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城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新绍兴体校建设项目(先行)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开说明

时间:2023/2/21 0:00:00

2023年2月21日,绍兴市城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根据新绍兴体校建设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会议分别听取了建设单位绍兴市城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关于新绍兴体校建设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工作总结、验收咨询单位新昌县天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部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在现场踏勘基础上,经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绍兴市镜湖新区市奥体中心射击射箭馆南侧(北地块)、市奥体中心游泳馆西侧(南地块),总用地面积49688.91平方米(74.5亩),其中南地块24321.67平方米(36.5亩),北地块 25367.24平方米(38亩)。总建筑面积约94198平方米,其中南地块约74098平方米,北地块约20100平方米;机动车停车数830辆,其中地下停车位为390个,非机动车停车数110辆。学校实验室整体暂未启动使用,医务室暂未设置,其余与环评一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该项目于2020年4月委托浙江瀚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新绍兴市体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4月2日通过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为:绍市环越审[2020]15号)。目前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48000万元,其中环保实际投入520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与内容为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文件确定的新绍兴市体校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及其配套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1)生产工艺  
学校实验室相关设施(包括环保设施)已全部配套到位,但本次验收实验室整体暂未启动使用,本次验收不涉及。目前学校医务室暂未设置,本次验收不涉及。
(2)生产设备  
项目南地块与北地块的经济技术指标与环评一致。
(3)环保设施
废气治理设施:学校实验室虽暂未启用,但废气已按照环评设专门的风道或竖管引出屋顶排放。同时,对所有实验室设通风换气,换气采用自然进风和机械排风。与环评一致。学校食堂产生的食堂油烟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通过排气筒引到屋顶排放。与环评一致。汽车尾气进行机械通风换气,经专用竖式风井引出至地面草坪排放。环评中汽车尾气进行机械通风换气,经专用竖式风井引出至屋顶排放。
废水治理设施:学校实验室虽然暂未启用,未产生实验室废水,故项目只产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与环评一致。
 固废治理:学校实验室虽然暂未启用,未产生实验室废液、实验室废物、废包装材料。学校医务室暂未设置,故未产生医疗废物。本项目只产生食堂废油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和清运。与环评一致。
依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本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监测报告中的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为: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截污管网。做好废水污染防治工作。校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产生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接入市政截污管网。
(二)废气
项目投入运行后,产生的废气主要有食堂油烟废气、汽车尾气,食堂油烟废气收集后经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地下车库采用进风机和排风机按6次/小时进行机械通风换气,经专用竖式风井引出地面草坪排放。
(三)噪声
主要是教学楼和行政楼的空调室外机、音响设备、食堂的风机噪声、厨房烹饪、洗涤、地下室风机、水泵房、地下车库、运动场人群呼声、广播声、课间及运动课等。建设单位按环评要求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食堂油烟排风机选择低噪声设备、学校不使用高音喇叭,合理安排体育活动时间,以免噪声扰民,并加强监管。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食堂废油、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绍兴市环运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统一处置和清运。实验室暂未启动,实验室固体废物未产生。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2022年10月25~27日,浙江绍兴锦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委托开展了竣工环保验收现场监测工作。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运行正常,各项环保治理设施均处于运行状态。在此基础上新昌县天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部编制了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监测报告中的主要结果如下:
1、废水
监测期间,生活污水纳管口的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悬浮物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限值,氨氮、总磷排放浓度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相关标准值。
2、废气
监测期间,厂界上下风向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营运期场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 类标准,其中南地块和北地块的西侧,南地块的南侧噪声排放符合 4 类标准。
4、固废结论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食堂废油、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绍兴市环运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统一处置和清运。实验室暂未启动,实验室固体废物未产生。
5、排放总量
本次验收以环评批复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作为验收依据。本项目实施后,学校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环境的量控制为:废水量181.92 t/d (34582.8 t/a)、COD1.729 t/a、NH3-N 0.173 t/a。进入绍兴污水处理厂的污染物排放总量为:COD10.37 t/a、NH3-N1.210 t/a。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目前学校年生活污水产生10374.8t/a,经计算,进入绍兴污水厂的污染物排放总量:COD1.24 t/a、NH3-N0.034t/a,均符合环评批复允许的排放量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达到验收执行标准要求。
六、验收结论
绍兴市城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新绍兴体校建设项目(先行),在建设中基本执行环保“三同时”规定,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措施基本落实,监测指标达到排放标准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验收小组同意绍兴市城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新绍兴体校建设项目(先行)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相关要求,将竣工验收的相关内容和结论进行公示、公开,完善验收监测报告和附件附图等验收有关材料。
2、加强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工作,定期对污水收集管网和处理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做好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工作。加强食堂油烟废气管理,减少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进一步完善各项环保管理制度、环保责任制度和环保安全应急管理,做好相应标识标牌、标准排放口设置管理。
八、验收人员信息
参加验收的单位及人员名单、验收负责人(建设单位)的信息详见验收会议签到单。
九、信息公开 
1. 公开时间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1日--2023年3月24日。
2. 当地环保部门
绍兴市越城区环境保护局                电话:0575-85117960     
3. 建设单位
绍兴市城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电话:方国平:13957530153
4. 公开网址
浙江锦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http://www.jinyutest.com/
                                                                                                                                                               绍兴市城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