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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诸暨骏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万吨环保设备生产线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开说明

时间:2022/11/24 0:00:00

2022年5月28日,浙江诸暨骏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根据《浙江诸暨骏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万吨环保设备生产线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诸暨骏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是一家制造销售安装: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水暖管材管件;钢结构制造销售等为主的企业,企业于2018年10月委托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编制《浙江诸暨骏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环保设备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同年10月取得环保批复,备案文号:诸环建备[2018]450号,并于2020年7月通过自主验收,该条生产线位于诸暨市浣东街道暨东路533号的厂房。现企业租用诸暨垠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位于诸暨市浣东街道章金新村的现有厂房实施新增年产1万吨环保设备生产线项目,为异地扩建项目。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浙江瀚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编制完成了《浙江诸暨骏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万吨环保设备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4月27日予以批复(诸环建〔2021〕130号)。
本项目于2021年4月份开工建设,2022年3月份竣工并开始调试运行。企业已申领排污许可登记,编号91330681697002005D001X。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
(四)验收范围
因市场原因,项目部分生产设备尚未实施,已建设部分均配套环保设施并正常运行,本次验收范围为环评报告及批复确定的浙江诸暨骏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万吨环保设备生产线项目已建设部分的生产能力及配套的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对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原审批情况对照,项目性质、建设地点、生产工艺、主要设备及原辅材料等与原审批环评和批复基本一致。其中环保设备略有变动:
原环评中项目采用移动式焊接烟气收集设施和净化机处理焊机烟尘,处理后的烟尘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实际项目焊接废气因焊接工位的不确定,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车间逸散。
对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原审批情况及《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进行对照: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变动未显著增加污染物排放,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所在地连通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诸暨市浣东再生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诸暨市浣东再生水厂出水污染因子COD、BOD5、氨氮、总磷、挥发酚、石油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中的IV类水质标准,其余污染因子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A标准。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焊接烟尘、调漆喷涂晾干废气,抛丸粉尘暂未产生;因焊接工位的不确定,实际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车间逸散。车间负压收集后的调漆、喷漆废气引至“干式过滤+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三)噪声
经现场调查后,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过程中数控车床、加工中心、钻床等各类设备运转产生的机械噪声,设备噪声级约为70-85dB(A)。企业通过以下措施隔音降噪:
①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设备选购时应选用先进的、低噪声、高效设备。
②合理布局,把生产设备集中在生产车间的中间。
③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或基础。
④生产时尽量不打开门窗。
⑤日常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对主要生产设备的传动装置做好润滑,使设备处在最佳工作状态。
经过业主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废
企业按规范设置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金属角料及屑、不合格件、废焊材、焊渣、废包装材料、焊接烟尘收尘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废包装桶、漆渣、废抹布及劳保用品、废活性炭、漆雾过滤棉/网、废灯管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产垃圾环卫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浙江诸暨骏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万吨环保设备生产线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如下。
(一)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2022年3月6日-7日),污水纳管口中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要求。总磷、氨氮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33/887-2013)标准要求。
(2)废气
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2022年3月6日-7日),调漆、喷漆、晾干废气处理设施出口中颗粒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
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2022年3月6日-7日),厂界无组织废气中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车间门口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2022年3月6日-7日),项目所在地四周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
(4)固废
企业按规范设置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金属角料及屑、不合格件、废焊材、焊渣、废包装材料、焊接烟尘收尘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废包装桶、漆渣、废抹布及劳保用品、废活性炭、漆雾过滤棉/网、废灯管委托浙江科超环保有限公司运输处置,生产垃圾环卫清运。
(5)总量控制
根据先行竣工验收报告,项目实施后部分工序在不超过限定的年总生产时间情况下,项目实施后企业污染物排放符合批复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正常运行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环评影响分析范围内。
六、验收结论
经检查,浙江诸暨骏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万吨环保设备生产线项目环保手续基本完备,基本执行了“三同时”的要求,主要环保治理设施已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废水、废气、噪声能达标排放,固废暂存与处置基本规范,验收资料基本齐全。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中所列验收不合格的情形,浙江诸暨骏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万吨环保设备生产线项目基本具备(先行)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进一步规范涂装废气的收集,定期进行废气处理设备维护,确保废气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要求,进一步完善验收监测报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单位完善相关竣工环保验收档案资料,按要求落实验收公示及信息平台申报等相关工作。
八、信息公开
1、公开时间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4日---2022年12月22日。
2、当地环保部门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     电话:0575-87014492  
3、建设单位
浙江诸暨骏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电话:137 0685 8557
4、公开网址
浙江绍兴锦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http://www.jinyute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