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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鑫亿电子商务创业园有限公司高档服装纺织面料加工搬迁项目 (先行)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说明

时间:2022/10/14 0:00:00

2022年10月14日,绍兴鑫亿电子商务创业园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其高档服装纺织面料加工搬迁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会议,邀请三位专家成立了验收工作组(验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监测单位关于监测情况的汇报,并对本项目的环保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查阅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报告和相关验收资料,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及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㈠ 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绍兴鑫亿电子商务创业园有限公司位于绍兴袍江群贤东路9号,于2004年4月取得由原绍兴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的《关于红黄蓝集团绍兴服饰有限公司 700 万件/年童装生产及水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绍市环[2004]69号),又于2012年6月取得由原绍兴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的《关于绍兴鑫亿布业有限公司年产一万吨高档纺织面料加工后整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绍市环审[2012]93号)。随着绍兴市袍江新区产业政策及环境功能区划的调整,企业所在地调整为人居保障区,企业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进行停产,至今未开工,且目前厂区内设备已全部拆除。
2021年企业投资868万元,租赁浙江绍兴达亿染整有限公司和绍兴亿源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绍兴市袍江工业区马山街道海塘村的闲置厂房,对企业已审批的项目进行整体搬迁,另增加2台喷水织机和1台整经机用来打样小部分涤纶布面料(该面料属于高端客户定制面料,其余面料直接外购),从而实施高档服装纺织面料加工搬迁项目。
㈡ 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1年8月,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绍兴鑫亿电子商务创业园有限公司高档服装纺织面料加工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8月19日取得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绍市环柯审[2021]26号)。项目于2021年9月开工建设,于2022年2月竣工,调试时间为2022年2月,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已同步建成并正常运行,排污许可证(编号:91330600749839473N002V)已于2022年3月22日申领,该项目具备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的条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家及浙江省等有关规定,绍兴鑫亿电子商务创业园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绍兴锦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高档服装纺织面料加工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浙江绍兴锦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8日~ 9日对该项目环保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监测。建设单位根据监测结果,并在收集资料和现场调查的基础上自行编制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㈢ 投资
本先行项目实际总投资8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17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20.2%。
㈣ 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先行实施的高档服装纺织面料加工生产线主体工程及其环保设施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1.生产工艺
与环评审批一致。
2.生产设备
  与环评审批相比,液压烫花头少5台、整理烫头设备少2台、干磨机少5台,气流柔软烘燥机少1台、开幅机少2台、平幅水洗机(面料水洗)少一台、整经机少一台、喷水织机少2台。
3.治理设施
环评要求烘干机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三级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由于烘干机产生废气以水蒸汽为主,实际生产过程中,烘干废气经“水喷淋”达标后高空排放。其他与环评审批基本一致。
4. 布局调整
  环评中置于浙江绍兴达亿染整有限公司厂区的面料预缩机1台、液压烫花头1台、整理烫头设备1台、水洗机6台、开幅机1台,实际生产中安置在绍兴亿源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区。
参照《纺织印染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本项目无重大变动情形。符合竣工验收条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㈠ 废水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雨水管网;项目(两个厂区)产生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产废水一起经污水预处理站(格栅+调节+混凝沉淀池+A/O池+二沉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二个厂区各设置了一个92m3和180m3的事故应急池。
㈡ 废气
  定型废气经“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处理后,通过3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污水站废气经“次氯酸钠喷淋+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6m高的排气筒排放。
㈢ 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于车间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区等措施隔声降噪。风机进出口安装了消声器,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消声器或设立隔声罩。
㈣ 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普通废包装材料和次品收集后由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废膜暂未产生,待产生后委托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废原料包装桶收集后由生产商回收利用;废内包装袋材料收集后委托绍兴华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定型机废油收集后由浙江绿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污泥收集后委托浙江浙能滨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置。
㈤ 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1、环保组织机构及环境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
企业已制订有《环保监测管理制度》、《环境保护监督制度》、《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等环保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成立了较为完善的环境管理组织机构,由专人对环保工作负责。公司污水处理站已制定出相关的“污水处理站岗位职责与操作规程”等规范性文件,并按要求设立危废仓库,较好的执行了危废管理制度。
  2、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计划
  企业已制订了相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成立相应的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和分工,制定了相应的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并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和物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3306022022034L)。
3、规范化排污口、监测设施及在线监测装置
  设有污水总排口排放口一个,排放口设流量计,安装有pH值、COD、氨氮、总氮在线监控装置,数据实时传输向区环保局网络。设置了废气排放口3个。
四、污染物排放情况
㈠ 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2022年9月9-9月10日),综合废水纳管口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悬浮物、色度、硫化物、苯胺类、五日生化需氧量、二氧化氯、锑、AOX、六价铬均符合《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表2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及修改单中标准;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2022年9月9-9月10日),中水回用出水的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色度、浊度、铁、锰、总硬度、电导率均符合《纺织染整工业回用水水质》(FZ/T01107-2011)规定的水质要求。
㈡ 废气
 (1)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2022年9月9-10日),1套定型机废气处理装置(1拖2)“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废气处理设施出口的颗粒物、油烟、VOCs(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均符合《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中相关标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规定的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2022年9月9-10日),1套烘干废气处理装置“水喷淋”废气处理设施出口的VOCs(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中相关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2022年9月9-10日),1套污水站废气处理装置“次氯酸钠+碱液喷淋”废气处理设施出口的硫化氢排放速率、氨排放速率、臭气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限值。
(2)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2022年9月9-10日),厂区内生产车间门口非甲烷总烃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2022年9月9-10日),亿源佳厂区厂界上下风向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硫化氢、氨、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2022年9月9-10日),达亿厂区厂界上下风向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硫化氢、氨、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限值。
㈢ 噪声
二个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㈣ 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普通废包装材料和次品收集后由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废膜暂未产生,待产生后委托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废原料包装桶收集后由生产商回收利用;废内包装袋材料收集后委托绍兴华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定型机废油收集后由浙江绿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污泥收集后委托浙江浙能滨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置。固废产生量与环评估算之内,其处置规范,基本符合污染控制要求。
㈤ 总量控制
1、废水排放总量
根据企业提供年废水排放量合计11.6558万吨/年,CODcr纳管量为11.423吨/年、氨氮纳管量为0.198吨/年,均符合环评及批复建议值(废水排放量127611吨/年(425.4吨/日)、CODcr纳管25.522吨/年、氨氮纳管为2.552吨/年)。
2、废气排放总量
年工作时间6000小时计算,厂区颗粒物排放量约为0.72吨/年,VOCs排放量约为0.7281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约为0.18吨/年,氮氧化物排放量约为0.18吨/年,均符合环评批复值(颗粒物≤2.555吨/年、VOCs≤8.153吨/年、二氧化硫≤0.32吨/年、氮氧化物≤2.994吨/年)。
六、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实施了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在建设期间和试运行期间未发生环境事故,也未有公众投诉事件。
七、验收结论
绍兴鑫亿电子商务创业园有限公司高档服装纺织面料加工搬迁项目(先行)在建设中基本执行了环保“三同时”规定,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环评报告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及环评批复要求基本落实,监测指标达到排放标准,排放总量能满足环评的总量控制要求,固废处置规范符合污染控制要求,该项目基本符合环保验收条件。经验收组认真讨论,同意该项目通过环保设施先行竣工验收。
八、整改和后续要求
1、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要求进一步完善监测报告的编制,及时向社会公开项目竣工验收信息。待项目全部实施后进行整体验收。
2、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并上墙,加强废气处理的运行管理。按要求落实环境监测计划,确保其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废气处理的标识、标牌和运行台帐。
3、加强固废的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置,规范危险废物暂存间四面墙体的防渗和防腐措施,完善固废管理台帐。
九、信息公开 
1. 公开时间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4日--2022年11月11日。
2. 当地环保部门
绍兴市柯桥区环境保护局     电话:0575-85665232    
3. 建设单位
绍兴鑫亿电子商务创业园有限公司   电话:潘主任15355526665
4. 公开网址
浙江锦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http://www.jinyute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