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8日,浙江展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浙江展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60(台)套粮食机械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展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浙江耀江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位于陶朱街道城西开发区建工路1号,2005年企业委托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耀江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年产 2060(台)粮食机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于2005年9 月取得审批意见(诸环建【2005】62号),并于2009年11月竣工环保验收,并于2016年取得排污许可证(证号:浙 DB2016A0111)。
现企业计划将原有的部分产品喷塑工艺改为喷漆工艺,提出年产 2060(台)套粮食机械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实施后企业产能不变。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杭州智特环保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编制完成了《浙江展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2060(台)套粮食机械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9月9日予以批复(诸环建〔2021〕281 号)。
本项目于2021年10月份开工建设,2022年3月份竣工并开始调试运行。企业已申领排污许可证,编号91330600146214968P001Z。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5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环评报告及批复确定的浙江展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2060(台)套粮食机械技术改造项目的生产能力及配套的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对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原审批情况对照,项目性质、建设地点、生产工艺、主要设备及原辅材料等与原审批环评和批复基本一致。其中环保设施略有变动:
环评中打磨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独立排气筒排放。实际打磨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和涂装废气收集后经水帘及水喷淋+光氧催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对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原审批情况及《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进行对照:根据检测报告,验收监测期间,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 2146-2018)的排放标准,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生活废水,现有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纳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打磨粉尘、涂装废气;实际打磨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和涂装废气一起收集后经水帘及水喷淋+光氧催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企业采用以下方式降噪:企业设备尽量布置在生产厂房内,并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降低机械设备运转时部件间的摩擦,避免非正常生产噪声的产生;合理安排各类机械设备的作业时间。
(四)固废
企业按规范设置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打磨粉尘尘灰为一般固废,外售物资回收单位,污泥、漆渣、废活性炭、废包装桶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浙江展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60(台)套粮食机械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如下。
(一)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2022年3月20日-21日),污水纳管口中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动植物油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要求。总磷、氨氮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33/887-2013)标准要求。
(2)废气
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2022年3月20日-21日),涂装、打磨废气处理设施出口中二甲苯、乙酸酯类、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符合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 2146-2018)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2022年3月20日-21日),厂界无组织废气中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 2146-2018)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生活废水,现有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纳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打磨粉尘、涂装废气;实际打磨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和涂装废气一起收集后经水帘及水喷淋+光氧催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企业采用以下方式降噪:企业设备尽量布置在生产厂房内,并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降低机械设备运转时部件间的摩擦,避免非正常生产噪声的产生;合理安排各类机械设备的作业时间。
(四)固废
企业按规范设置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打磨粉尘尘灰为一般固废,外售物资回收单位,污泥、漆渣、废活性炭、废包装桶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浙江展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60(台)套粮食机械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如下。
(一)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2022年3月20日-21日),污水纳管口中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动植物油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要求。总磷、氨氮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33/887-2013)标准要求。
(2)废气
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2022年3月20日-21日),涂装、打磨废气处理设施出口中二甲苯、乙酸酯类、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符合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 2146-2018)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2022年3月20日-21日),厂界无组织废气中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 2146-2018)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车间门口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2022年3月20日-21日),项目所在地四周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项目敏感点昼间声环境质量标准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企业按规范设置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打磨粉尘尘灰外售物资回收单位,污泥、漆渣、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处置。
(5)总量控制
根据竣工验收报告,项目实施后企业污染物排放符合批复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正常运行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环评影响分析范围内。
六、验收结论
经检查,浙江展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60(台)套粮食机械技术改造项目环保手续基本完备,基本执行了“三同时”的要求,主要环保治理设施已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废水、废气、噪声能达标排放,固废暂存与处置基本规范,验收资料基本齐全。浙江展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60(台)套粮食机械技术改造项目基本具备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要求,进一步完善验收监测报告内容。
2.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单位完善相关竣工环保验收档案资料,按要求落实验收公示及信息平台申报等相关工作。
八、信息公开
1、公开时间
公示时间:2022年5月29日---2022年6月28日。
2、当地环保部门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 电话:0575-87014492
3、建设单位
浙江展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13732226999
4、公开网址
浙江绍兴锦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http://www.jinyute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