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京华激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激光全息防伪膜
扩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开说明
2022年1月7日,绍兴京华激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其年产2000吨激光全息防伪膜扩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会议,邀请三位专家成立了验收工作组(验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听取了浙江绍兴锦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关于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对本项目的环保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查阅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报告和相关验收资料,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和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批复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绍兴京华激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位于绍兴市越城区绍兴生态产业园银山路以南。由于业务发展需要,利用自有位于绍兴市越城区绍兴生态产业园银山路以南的闲置厂房实施年产2000吨激光全息防伪膜扩产项目。项目实际总投资3000万元,采用激光全息防伪技术和工艺,新购置涂布机、模压机、镀铝机、分切机、空压机、搅拌机等设备,本项目已经实施后,目前可达年产2000吨激光全息防伪膜的生产能力。2020年12月新上蓄热式氧化炉(RTO)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33060200001210)。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绍兴京华激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编制完成了《绍兴京华激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激光全息防伪膜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12月31日予以审查意见(绍市环审[2020]77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国家及浙江省有关规定,受绍兴京华激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绍兴锦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8日至11月29日对该项目环保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检测。公司根据目前现状结合环评批复、检测结果编写本报告。
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的生产负荷均大于75%,符合竣工验收的工况要求。
(二)投资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1.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年产2000吨激光全息防伪膜生产线主体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的建设地址、生产设备、生产工艺 、产品方案与环评审批基本一致。
废气处理变动如下:环评要求模压废气经收集后接入原料配料间活性炭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实际是接入RTO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其他污染防治措施不变。上述变动不属于《污染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中重大变动情形。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厂区屋面和道路雨水经现有厂区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道;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一起排入城市截污管网,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不排入附近水体。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废气
涂膜车间全封闭设间,涂膜和烘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负压收集后进入RTO(蓄热式热氧化炉)处理系统,燃烧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天然气助燃废气与RTO处理装置的同一支排气筒排放。原料调配间密闭设置,少量废气经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模压废气经收集后就近接入RTO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三) 噪声
本项目噪声为机械设备运行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的平面布置,高噪声车间、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高噪声车间设置隔声门窗;加强设备维修保养,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加强车间周边及厂区的绿化,加强生产管理,生产时做到门窗关闭,加强职工环保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四)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实行分类收集,建有危废堆场。废膜 、废蒸发舟、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由物资公司综合利用;废真空油、废树脂、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储;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目前企业已建有 1 间一般固废室内堆场和1 间危险废物室内暂存间。能满足固废存储需求。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保组织机构及环境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
企业已制订有《环保监测管理制度》、《环境保护监督制度》、《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等环保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成立了较为完善的环境管理组织机构,由专人对环保工作负责。
(2)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厂区相关区域已做防渗防漏措施,预防产生对地下水、土壤的污染。企业正在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四、污染物排放情况
(一)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2021年11月28日-11月29日),生活污水排放口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浓度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33/887-2013)标准要求。总氮浓度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标准要求。
(二)废气
(1)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2021年11月28日-11月29日),RTO排放口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规定的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RTO废气处理装置排放口中乙酸乙酯、醋酸正丙酯、非甲烷总烃浓度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丁酮、乙醇和丙二醇甲醚排放浓度均符合环评建议的排放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2021年11月28日-11月29日),“二级活性炭”废气处理装置排放口中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厂界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2021年11月28日-11月29日),厂界无组织废气中上下风向的非甲烷总烃浓度《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6中规定的企业边界任何1小时大气污染物平均浓度限值。
(3)厂区内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2021年11月28日-11月29日),厂区内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2021年11月28日-11月29日),厂界东面、西面、南面三面昼夜间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3类标;厂界北面昼夜间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4类标准。
(四)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实行分类收集,建有危废堆场。废膜 、废蒸发舟、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由物资公司综合利用;废真空油、废树脂、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储;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固废产生量与环评估算之内,其处置规范,基本符合污染控制要求。
(五)总量控制
水污染物总量:经计算,企业该项目排入污水处理厂的废水量为765吨/年,CODcr 0.056吨/年(纳管),NH3-N 0.006 吨/年(纳管),均在环评总量控制范围之内。
大气污染物总量:蓄热式氧化炉(RTO)每年开炉需使用天然气助燃,开炉时间约为4h计,经计算,SO2量0.0001 t/a,NOx量0.0001 t/a,烟(粉)尘量0.0004 t/a。RTO排放口中VOCs量4.781 t/a,在环评总量控制范围之内。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实施了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现场检查和监测结果判断,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根据绍兴京华激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激光全息防伪膜扩产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结果,该项目在实施过程及试运行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较好地落实了环评报告表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正常运行情况下,废气、废水、噪声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达标排放,固废处置规范符合污染控制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环评要求,该项目基本符合环保验收条件,经验收组认真讨论,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七、整改和后续要求
(1)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要求进一步完善监测报告的编制,及时向社会公开项目竣验收信息。
(2)完善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的操作规程并上墙。完善废气处理运行台帐。
(3)定期对化粪池、生活污水收集、排放管道进行清理,以提高废水处理效果和稳定达标排放。
(4)加强生产车间无组织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的运行与维护,及时更换活性炭,进一步提高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率和稳定达标排放。
(5)加强固废分类收集处理,危险废物暂存时应密封;对危险废物台帐及时委托清运处置,预防固废发生二次污染。
(6)落实企业自行监测工作,定期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增强风险意识,确保环境安全。
八、验收组人员信息
参加验收的单位和人员信息详见会议签到单。
九、信息公开
1. 公开时间
公示时间:2022年1月27日--2022年2月8日。
2. 当地环保部门
绍兴市环境保护局 电话:0575-85117960
3. 建设单位
绍兴京华激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戚总:13357555088
4. 公开网址
浙江绍兴锦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http://www.jinyutest.com/
绍兴京华激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