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元筑住宅产业化有限公司浙江元筑装配式建筑及装修部品
生产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说明
2022年1月22日,浙江元筑住宅产业化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其浙江元筑装配式建筑及装修部品生产项目(二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会议,邀请三位专家成立了验收工作组(验收组名单附后),对本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进行自行验收。与会代表听取了监测单位关于项目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并对本项目的环保设施现场检查,查阅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报告和相关验收资料,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及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决定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浙江元筑住宅产业化有限公司位于柯桥区柯桥经济开发区壶瓶山路与钱滨线交叉口西北角,公司于2018年5月对《浙江元筑装配式建筑及装修部品生产项目》进行了立项,该项目分为一期、二期。其中“年产建筑预制砼构件10万立方米”一期项目(绍柯审批环审(2018)193号)占地94.3亩,建筑面积40476m2,现已正常运行,并于2020年4月20日通过了自主环保验收。
本项目建设为浙江元筑装配式建筑及装修部品生产项目(二期),厂房占地面积19427.02m2,建筑面积19427.02m2。总投资16427万元,形成年产24万立方米蒸压加气混凝土板(ALC板)和6万立方米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AAC砌块)的生产能力。本项目人员50人,全年工作日300天,300人按单班制工作,每班工作8小时。30 人在厂区内食宿。
㈡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0年10月编制完成了《浙江元筑住宅产业化有限公司浙江元筑装配式建筑及装修部品生产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于2020年11月26日予以审查批复(绍市环柯审[2020]45号)。
浙江元筑住宅产业化有限公司委托浙江锦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对该项目环保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检测。公司根据监测数据结果,并在收集资料和现场调查的基础上自行编制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期间公司各主体工程运行稳定,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正常。
㈢投资
二期项目总投资16427万元,环保总投资 90万元,占总投资的0.55%。
㈣验收范围
本验收范围为浙江元筑装配式建筑及装修部品生产项目(二期)及配套的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验收项目实施的地址、生产工艺、生产设备、产品方案与环评审批内容基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变动情形。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㈠ 废水
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沉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项目的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浇注配水,不外排。项目主要产生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生活污水中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过隔油池隔油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达标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
㈡ 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混凝土制备过程中的粉尘、天然气燃烧废气和食堂油烟。企业通过对原料堆场、搅拌机和运输车辆采用全封闭,料仓及搅拌机上方配置脉冲布袋收尘装置,收尘后回用于生产,原料输送计量及投料方式均为全封闭,对场地洒水抑尘;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废气按要求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高空排放。
㈢ 噪声
本项目噪声为湿法球磨机、配料浇注搅拌机、切割机组等设备运转噪声。企业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的平面布置;加强设备维修保养,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加强车间周边及厂区的绿化,加强生产管理,生产时做到门窗关闭,加强职工环保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㈣ 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钢筋边角料、废脱模剂桶及员工的生活垃圾。钢筋边角料经分类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公司综合利用;废脱模剂桶由原料生产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四、污染物排放情况
㈠ 废水
经监测,纳管口中pH值范围7.7~8.1、化学需氧量最大日均浓度66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日均浓度16.0mg/L、悬浮物最大日均浓度8mg/L、动植物油最大日均浓度1.16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氨氮最大日均浓度28.7mg/L、总磷最大日均浓度0.47mg/L,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33/887-2013)标准要求。
㈡废气
(1)有组织废气
食堂油烟废气净化装置出口的食堂油烟的最大日均排放浓度为0.048 mg/m3,最大去除率为96.4%(标准75%),均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要求 。
锅炉废气排放口颗粒物的最大日均排放浓度为5.2mg/m3,氮氧化物的最大日均排放浓度为46mg/m3,二氧化硫的最大日均排放浓度为<3mg/m³,林格曼黑度<1级(标准限值1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同时也符合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排放标准(<50mg/m³)。
(2)无组织废气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总悬浮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147 mg/m3,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㈢噪声
经监测,昼间厂界噪声最大值为53.6LeqdB(A),夜间厂界噪声最大值为46.9Leq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㈣固废
根据调查,本项目产生的废脱模剂桶由原料生产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固废产生量与环评估算之内,其处置规范,基本符合污染控制要求。
㈤总量控制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计算,企业废水年排放量为13067.5吨/年,CODcr排环境为0.653吨/年、氨氮排环境量为0.0653吨/年,二氧化硫为0.00825吨/年,氮氧化物为0.264吨/年,颗粒物为0.0288吨/年,符合环评审查意见总量控制值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现场踏勘,企业位于柯桥区柯桥经济开发区,周围无环境敏感目标,本项目已按环评及审批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现场检查和监测结果,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浙江元筑住宅产业化有限公司浙江元筑装配式建筑及装修部品生产项目(二期)在建设中基本执行了环保“三同时”规定,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环评报告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及环评批复要求基本落实,监测指标达到排放标准,排放总量能满足环评的总量控制要求,固废处置规范符合污染控制要求。该项目基本符合环保验收条件,经验收组认真讨论,同意该项目通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七、整改和后续要求
㈠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要求进一步完善监测报告的编制,及时向社会公开项目竣工验收信息。
㈡ 完善各项环保管理制度、环保责任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落实环境自行监测计划,确保其稳定达标排放。
㈢做好场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完善标识标牌和环保设施的运行台帐;及时取得废气总量指标。
㈣ 加强固废的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置,危险废物暂存时应密封,并及时委托清运处置。定期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演练,进一步提高职工的环境风险意识。
八、信息公开
1. 公开时间
公示时间:2022年1月22日--2022年6月29日。
2. 当地环保部门
绍兴市柯桥区环境保护局 电话:0575-85665232
3. 建设单位
浙江元筑住宅产业化有限公司 电话:陈波 13567218084
4. 公开网址
浙江锦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http://www.jinyutest.com/